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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12]最新BT合集
cy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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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la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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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人啾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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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重职官体系的灵活运行。唐代职官制度的各类条文是静态的,由于设计上讲求体系化,纷繁的制度似乎是一个稳定的系统,但一个庞大的制度在实施之后必然需要靠一些具体的规定来维系。揭示这些具体的规定,来观察职官制度是如何灵活地运行,是这本书的一个重要特色。

比如第九章《文书行政》是新版书特意增加的。起初我以为作者自己对这个问题有研究,所以为了使新版书更厚实一点才增加上去。随着阅读本书,发现事实好像并不是如此。在书的第二章谈了中书门下制定军国政令后是交尚书省颁下执行的,而问题是尚书省是如何颁下这些政令的呢?也就是说,中央政府的政令如何来上传下达。在一个系统完整的官僚政治体制之下,治理层面说到底就是文书行政,皇帝的各类制、敕、册,以及中央各部门文书,是通过尚书省“施行制敕”下达到各个部门。各种公文分成符、移、关、牒,通过尚书省对接到地方州县政府,因此,唐朝职官制度如何能起重大作用,关键是看尚书省的文书运行是否畅通有效,这是唐代政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而就如书中所说:“抓住了尚书省,就抓住了文书行政的核心。”如此,书中以一章五十多页的篇幅专门详述了以尚书省为中心的文书上下、“王言”形态与运转、“王言”的决策与施行、台符和敕牒等问题,使读者可以清晰地看到尚书省是如何用朱笔画勾进行审核,是怎样用印,怎样制成卷宗(甲历)收进档案室。

史书里的制度是静止的,具体怎样运行还是要从史书里的具体资料中找到答案。比如中书门下章中于第四节增加了“中书门下体制下的两省”一节,主要解释三省最初是相互制约,后中书门下取代政事堂,这种情况下中书门下与中书省究竟如何运作。制度在变化,变化后的制度是怎样灵活运转的。再如在第七章第三节谈到“使职差遣与幕府”,增加了一段“使职幕府的迁转”。诸道使府的官员以往是研究比较薄弱的部分,因为唐代有关职官的史书大多只讲唐前期,忽略唐后期。幕职也是官员,但不是正员官,不经过朝廷的铨选。幕府的运作中,这些官员当然也存在迁转和出路的问题,而且这种迁转机制在唐代后期逐渐复杂、琐碎,因此,诸道诸使幕府官员的迁转问题在新书中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增补了进来,作为鲜活制度的一部分,作者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第四,关注职官制度中不为人们注意的一些内容和现象。职官制度的运行过程中,由于牵涉的面很广,一些看似不太重要的问题往往会被忽略,而这些问题实际上是很重要的,没有行家里手提出来并详细介绍,会造成对唐代职官制度认识上的不足。如第一章第三节“堂帖与堂案”,讨论制度的古代史书和今天的论著都不会作为一个专题进行讲解。近年来随着相关研究的深入,这一中书省处理地方和中央各部门事务的公文问题渐渐清晰,因而作者认为这部分的内容十分重要,把相关内容引进书中专节讨论。再如作为唐代决策制度一部分的待制官,由于不是常设的一种官职,以往大家都不是太重视。事实上,唐代前期在常参官中选任待制官就朝政提出意见、谏诤得失,是一种制度性的设置,唐代中期后又设次对官,这是一种广泛吸收官员政务意见的法定做法,作者认为这种制度是十分重要的,在新版书里专门提了出来。再如东宫和王府及公主邑司,旧版书中没有提及,而随着墓志的大量出现,关于王府官和公主邑司官有了不少资料,新版书中就详细加以讨论。官员的管理制度中,直官、官阙与假摄等问题深入地展开探讨,勒留官、假摄官、驱使官也全面地展现出真实情境,官员的舆服制度作为职官等级制度的一部分,也被重点关注。这种对唐代职官制度各个方面的全面深入探究,是作者近些年来的学术新积累和新思考,是取得的新成就。

第五,大量引用新资料、新成果和新观点。讨论一个朝代的基本制度,由于涉及面较广,需要作者以深入浅出的语言予以全面介绍,既要考虑各部分的平衡,又要关注方方面面,对学术观点的引用难免会不够。最初我刚读这本著作时,也特别担心这一点。当1987年《唐代官制》出版时,学术界没有专门的唐代官制著作,因而这本小书可以说是拓荒性的。不过三十多年后,唐史学者中有很大一批人注重对唐代官制的研究,从一些宏大的基本问题至一些细小的官职具体考证,大量成果的出现是不争的事实。当修订《唐代官制》时,这些成果自然不能视而不见,但又不能全面不加分析地全部引入,特别是当有些观点并不完全一致时该取哪一种说法,这些都是衡量这部新版书品质高低的标准。令人欣慰的是,作者在这个方面做得相当漂亮。

比如最近二三十年来大量石刻资料的出现,特别是墓志铭的史料价值渐渐被人们认识,为唐代职官制度的研究带来了重要的推进。作者在集贤院、尚书都省、兵部司、库部司、虞部司、水部司、鸿胪寺、国子监、军器监、内侍省、王府与公主邑司、十六卫与十率府、州、科举入仕、门荫出身、流外出身等部分大量引用墓志,在尚书省和地方县州府章中大量引用敦煌和吐鲁番文书,对具体制度的探讨就更加深入细致。作者引用的新出土文献中,三种是1987年以前的,而1987年后的就有十种。引用的今人著作中,1987年及以前的著作只有七种,1987年后的著作为八十九种,其中近十年来的著作为三十五种。引用的期刊论文中,1987年及以前的共十五篇,1987年之后的有七十七篇,其中近十年的有四十六篇。这些都足以说明新版书对1987年后的新资料和新成果的重视,特别是对近十年左右学术界新成果和新观点的关注,更是用敏感的学术眼光引介进书中,使读者能看到最新、最前沿的学术成果,是作者新思想、新思路的真实反映。

新版的《唐代官制》,不只是旧版《唐代官制》的重复,而是在继承旧版著作清晰的逻辑框架,而重新加工、重新书写、重新立论的一部巨著,是一本唐代官制研究的专业学术著作,同时也是值得唐史研究者和爱好者进入唐代官制研究的入门著作。

当然,任何一本著作都难免会有些疏忽,出现一些问题。在充分肯定这本巨著的时候,我们也发现书中个别地方的观点是值得继续讨论的。如书599页谈到:“官员致仕之后再度任职,叫作‘起复’。起复的原因有二:一是君王眷顾未衰而起复;二是该官员因为权臣的迫害而致仕,权臣下台后再度重新获得任用。”其实起复一般是用在官员丁忧期满后的复职,如《旧唐书》说房玄龄“丁继母忧去职,特敕赐以昭陵葬地。未几,起复本官”。当然“起复”后来渐渐用于官员一般性的复职,但相对而言较少见到。书中在对起复解释时引用《旧唐书·唐休璟传》的资料,内中并无“起复”一三,注重职官体系的灵活运行。唐代职官制度的各类条文是静态的,由于设计上讲求体系化,纷繁的制度似乎是一个稳定的系统,但一个庞大的制度在实施之后必然需要靠一些具体的规定来维系。揭示这些具体的规定,来观察职官制度是如何灵活地运行,是这本书的一个重要特色。

比如第九章《文书行政》是新版书特意增加的。起初我以为作者自己对这个问题有研究,所以为了使新版书更厚实一点才增加上去。随着阅读本书,发现事实好像并不是如此。在书的第二章谈了中书门下制定军国政令后是交尚书省颁下执行的,而问题是尚书省是如何颁下这些政令的呢?也就是说,中央政府的政令如何来上传下达。在一个系统完整的官僚政治体制之下,治理层面说到底就是文书行政,皇帝的各类制、敕、册,以及中央各部门文书,是通过尚书省“施行制敕”下达到各个部门。各种公文分成符、移、关、牒,通过尚书省对接到地方州县政府,因此,唐朝职官制度如何能起重大作用,关键是看尚书省的文书运行是否畅通有效,这是唐代政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而就如书中所说:“抓住了尚书省,就抓住了文书行政的核心。”如此,书中以一章五十多页的篇幅专门详述了以尚书省为中心的文书上下、“王言”形态与运转、“王言”的决策与施行、台符和敕牒等问题,使读者可以清晰地看到尚书省是如何用朱笔画勾进行审核,是怎样用印,怎样制成卷宗(甲历)收进档案室。

史书里的制度是静止的,具体怎样运行还是要从史书里的具体资料中找到答案。比如中书门下章中于第四节增加了“中书门下体制下的两省”一节,主要解释三省最初是相互制约,后中书门下取代政事堂,这种情况下中书门下与中书省究竟如何运作。制度在变化,变化后的制度是怎样灵活运转的。再如在第七章第三节谈到“使职差遣与幕府”,增加了一段“使职幕府的迁转”。诸道使府的官员以往是研究比较薄弱的部分,因为唐代有关职官的史书大多只讲唐前期,忽略唐后期。幕职也是官员,但不是正员官,不经过朝廷的铨选。幕府的运作中,这些官员当然也存在迁转和出路的问题,而且这种迁转机制在唐代后期逐渐复杂、琐碎,因此,诸道诸使幕府官员的迁转问题在新书中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增补了进来,作为鲜活制度的一部分,作者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第四,关注职官制度中不为人们注意的一些内容和现象。职官制度的运行过程中,由于牵涉的面很广,一些看似不太重要的问题往往会被忽略,而这些问题实际上是很重要的,没有行家里手提出来并详细介绍,会造成对唐代职官制度认识上的不足。如第一章第三节“堂帖与堂案”,讨论制度的古代史书和今天的论著都不会作为一个专题进行讲解。近年来随着相关研究的深入,这一中书省处理地方和中央各部门事务的公文问题渐渐清晰,因而作者认为这部分的内容十分重要,把相关内容引进书中专节讨论。再如作为唐代决策制度一部分的待制官,由于不是常设的一种官职,以往大家都不是太重视。事实上,唐代前期在常参官中选任待制官就朝政提出意见、谏诤得失,是一种制度性的设置,唐代中期后又设次对官,这是一种广泛吸收官员政务意见的法定做法,作者认为这种制度是十分重要的,在新版书里专门提了出来。再如东宫和王府及公主邑司,旧版书中没有提及,而随着墓志的大量出现,关于王府官和公主邑司官有了不少资料,新版书中就详细加以讨论。官员的管理制度中,直官、官阙与假摄等问题深入地展开探讨,勒留官、假摄官、驱使官也全面地展现出真实情境,官员的舆服制度作为职官等级制度的一部分,也被重点关注。这种对唐代职官制度各个方面的全面深入探究,是作者近些年来的学术新积累和新思考,是取得的新成就。

第五,大量引用新资料、新成果和新观点。讨论一个朝代的基本制度,由于涉及面较广,需要作者以深入浅出的语言予以全面介绍,既要考虑各部分的平衡,又要关注方方面面,对学术观点的引用难免会不够。最初我刚读这本著作时,也特别担心这一点。当1987年《唐代官制》出版时,学术界没有专门的唐代官制著作,因而这本小书可以说是拓荒性的。不过三十多年后,唐史学者中有很大一批人注重对唐代官制的研究,从一些宏大的基本问题至一些细小的官职具体考证,大量成果的出现是不争的事实。当修订《唐代官制》时,这些成果自然不能视而不见,但又不能全面不加分析地全部引入,特别是当有些观点并不完全一致时该取哪一种说法,这些都是衡量这部新版书品质高低的标准。令人欣慰的是,作者在这个方面做得相当漂亮。

比如最近二三十年来大量石刻资料的出现,特别是墓志铭的史料价值渐渐被人们认识,为唐代职官制度的研究带来了重要的推进。作者在集贤院、尚书都省、兵部司、库部司、虞部司、水部司、鸿胪寺、国子监、军器监、内侍省、王府与公主邑司、十六卫与十率府、州、科举入仕、门荫出身、流外出身等部分大量引用墓志,在尚书省和地方县州府章中大量引用敦煌和吐鲁番文书,对具体制度的探讨就更加深入细致。作者引用的新出土文献中,三种是1987年以前的,而1987年后的就有十种。引用的今人著作中,1987年及以前的著作只有七种,1987年后的著作为八十九种,其中近十年来的著作为三十五种。引用的期刊论文中,1987年及以前的共十五篇,1987年之后的有七十七篇,其中近十年的有四十六篇。这些都足以说明新版书对1987年后的新资料和新成果的重视,特别是对近十年左右学术界新成果和新观点的关注,更是用敏感的学术眼光引介进书中,使读者能看到最新、最前沿的学术成果,是作者新思想、新思路的真实反映。

新版的《唐代官制》,不只是旧版《唐代官制》的重复,而是在继承旧版著作清晰的逻辑框架,而重新加工、重新书写、重新立论的一部巨著,是一本唐代官制研究的专业学术著作,同时也是值得唐史研究者和爱好者进入唐代官制研究的入门著作。

当然,任何一本著作都难免会有些疏忽,出现一些问题。在充分肯定这本巨著的时候,我们也发现书中个别地方的观点是值得继续讨论的。如书599页谈到:“官员致仕之后再度任职,叫作‘起复’。起复的原因有二:一是君王眷顾未衰而起复;二是该官员因为权臣的迫害而致仕,权臣下台后再度重新获得任用。”其实起复一般是用在官员丁忧期满后的复职,如《旧唐书》说房玄龄“丁继母忧去职,特敕赐以昭陵葬地。未几,起复本官”。当然“起复”后来渐渐用于官员一般性的复职,但相对而言较少见到。书中在对起复解释时引用《旧唐书·唐休璟传》的资料,内中并无“起复”一三,注重职官体系的灵活运行。唐代职官制度的各类条文是静态的,由于设计上讲求体系化,纷繁的制度似乎是一个稳定的系统,但一个庞大的制度在实施之后必然需要靠一些具体的规定来维系。揭示这些具体的规定,来观察职官制度是如何灵活地运行,是这本书的一个重要特色。

比如第九章《文书行政》是新版书特意增加的。起初我以为作者自己对这个问题有研究,所以为了使新版书更厚实一点才增加上去。随着阅读本书,发现事实好像并不是如此。在书的第二章谈了中书门下制定军国政令后是交尚书省颁下执行的,而问题是尚书省是如何颁下这些政令的呢?也就是说,中央政府的政令如何来上传下达。在一个系统完整的官僚政治体制之下,治理层面说到底就是文书行政,皇帝的各类制、敕、册,以及中央各部门文书,是通过尚书省“施行制敕”下达到各个部门。各种公文分成符、移、关、牒,通过尚书省对接到地方州县政府,因此,唐朝职官制度如何能起重大作用,关键是看尚书省的文书运行是否畅通有效,这是唐代政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而就如书中所说:“抓住了尚书省,就抓住了文书行政的核心。”如此,书中以一章五十多页的篇幅专门详述了以尚书省为中心的文书上下、“王言”形态与运转、“王言”的决策与施行、台符和敕牒等问题,使读者可以清晰地看到尚书省是如何用朱笔画勾进行审核,是怎样用印,怎样制成卷宗(甲历)收进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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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任何一本著作都难免会有些疏忽,出现一些问题。在充分肯定这本巨著的时候,我们也发现书中个别地方的观点是值得继续讨论的。如书599页谈到:“官员致仕之后再度任职,叫作‘起复’。起复的原因有二:一是君王眷顾未衰而起复;二是该官员因为权臣的迫害而致仕,权臣下台后再度重新获得任用。”其实起复一般是用在官员丁忧期满后的复职,如《旧唐书》说房玄龄“丁继母忧去职,特敕赐以昭陵葬地。未几,起复本官”。当然“起复”后来渐渐用于官员一般性的复职,但相对而言较少见到。书中在对起复解释时引用《旧唐书·唐休璟传》的资料,内中并无“起复”一三,注重职官体系的灵活运行。唐代职官制度的各类条文是静态的,由于设计上讲求体系化,纷繁的制度似乎是一个稳定的系统,但一个庞大的制度在实施之后必然需要靠一些具体的规定来维系。揭示这些具体的规定,来观察职官制度是如何灵活地运行,是这本书的一个重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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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书里的制度是静止的,具体怎样运行还是要从史书里的具体资料中找到答案。比如中书门下章中于第四节增加了“中书门下体制下的两省”一节,主要解释三省最初是相互制约,后中书门下取代政事堂,这种情况下中书门下与中书省究竟如何运作。制度在变化,变化后的制度是怎样灵活运转的。再如在第七章第三节谈到“使职差遣与幕府”,增加了一段“使职幕府的迁转”。诸道使府的官员以往是研究比较薄弱的部分,因为唐代有关职官的史书大多只讲唐前期,忽略唐后期。幕职也是官员,但不是正员官,不经过朝廷的铨选。幕府的运作中,这些官员当然也存在迁转和出路的问题,而且这种迁转机制在唐代后期逐渐复杂、琐碎,因此,诸道诸使幕府官员的迁转问题在新书中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增补了进来,作为鲜活制度的一部分,作者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第四,关注职官制度中不为人们注意的一些内容和现象。职官制度的运行过程中,由于牵涉的面很广,一些看似不太重要的问题往往会被忽略,而这些问题实际上是很重要的,没有行家里手提出来并详细介绍,会造成对唐代职官制度认识上的不足。如第一章第三节“堂帖与堂案”,讨论制度的古代史书和今天的论著都不会作为一个专题进行讲解。近年来随着相关研究的深入,这一中书省处理地方和中央各部门事务的公文问题渐渐清晰,因而作者认为这部分的内容十分重要,把相关内容引进书中专节讨论。再如作为唐代决策制度一部分的待制官,由于不是常设的一种官职,以往大家都不是太重视。事实上,唐代前期在常参官中选任待制官就朝政提出意见、谏诤得失,是一种制度性的设置,唐代中期后又设次对官,这是一种广泛吸收官员政务意见的法定做法,作者认为这种制度是十分重要的,在新版书里专门提了出来。再如东宫和王府及公主邑司,旧版书中没有提及,而随着墓志的大量出现,关于王府官和公主邑司官有了不少资料,新版书中就详细加以讨论。官员的管理制度中,直官、官阙与假摄等问题深入地展开探讨,勒留官、假摄官、驱使官也全面地展现出真实情境,官员的舆服制度作为职官等级制度的一部分,也被重点关注。这种对唐代职官制度各个方面的全面深入探究,是作者近些年来的学术新积累和新思考,是取得的新成就。

第五,大量引用新资料、新成果和新观点。讨论一个朝代的基本制度,由于涉及面较广,需要作者以深入浅出的语言予以全面介绍,既要考虑各部分的平衡,又要关注方方面面,对学术观点的引用难免会不够。最初我刚读这本著作时,也特别担心这一点。当1987年《唐代官制》出版时,学术界没有专门的唐代官制著作,因而这本小书可以说是拓荒性的。不过三十多年后,唐史学者中有很大一批人注重对唐代官制的研究,从一些宏大的基本问题至一些细小的官职具体考证,大量成果的出现是不争的事实。当修订《唐代官制》时,这些成果自然不能视而不见,但又不能全面不加分析地全部引入,特别是当有些观点并不完全一致时该取哪一种说法,这些都是衡量这部新版书品质高低的标准。令人欣慰的是,作者在这个方面做得相当漂亮。

比如最近二三十年来大量石刻资料的出现,特别是墓志铭的史料价值渐渐被人们认识,为唐代职官制度的研究带来了重要的推进。作者在集贤院、尚书都省、兵部司、库部司、虞部司、水部司、鸿胪寺、国子监、军器监、内侍省、王府与公主邑司、十六卫与十率府、州、科举入仕、门荫出身、流外出身等部分大量引用墓志,在尚书省和地方县州府章中大量引用敦煌和吐鲁番文书,对具体制度的探讨就更加深入细致。作者引用的新出土文献中,三种是1987年以前的,而1987年后的就有十种。引用的今人著作中,1987年及以前的著作只有七种,1987年后的著作为八十九种,其中近十年来的著作为三十五种。引用的期刊论文中,1987年及以前的共十五篇,1987年之后的有七十七篇,其中近十年的有四十六篇。这些都足以说明新版书对1987年后的新资料和新成果的重视,特别是对近十年左右学术界新成果和新观点的关注,更是用敏感的学术眼光引介进书中,使读者能看到最新、最前沿的学术成果,是作者新思想、新思路的真实反映。

新版的《唐代官制》,不只是旧版《唐代官制》的重复,而是在继承旧版著作清晰的逻辑框架,而重新加工、重新书写、重新立论的一部巨著,是一本唐代官制研究的专业学术著作,同时也是值得唐史研究者和爱好者进入唐代官制研究的入门著作。

当然,任何一本著作都难免会有些疏忽,出现一些问题。在充分肯定这本巨著的时候,我们也发现书中个别地方的观点是值得继续讨论的。如书599页谈到:“官员致仕之后再度任职,叫作‘起复’。起复的原因有二:一是君王眷顾未衰而起复;二是该官员因为权臣的迫害而致仕,权臣下台后再度重新获得任用。”其实起复一般是用在官员丁忧期满后的复职,如《旧唐书》说房玄龄“丁继母忧去职,特敕赐以昭陵葬地。未几,起复本官”。当然“起复”后来渐渐用于官员一般性的复职,但相对而言较少见到。书中在对起复解释时引用《旧唐书·唐休璟传》的资料,内中并无“起复”一三,注重职官体系的灵活运行。唐代职官制度的各类条文是静态的,由于设计上讲求体系化,纷繁的制度似乎是一个稳定的系统,但一个庞大的制度在实施之后必然需要靠一些具体的规定来维系。揭示这些具体的规定,来观察职官制度是如何灵活地运行,是这本书的一个重要特色。

比如第九章《文书行政》是新版书特意增加的。起初我以为作者自己对这个问题有研究,所以为了使新版书更厚实一点才增加上去。随着阅读本书,发现事实好像并不是如此。在书的第二章谈了中书门下制定军国政令后是交尚书省颁下执行的,而问题是尚书省是如何颁下这些政令的呢?也就是说,中央政府的政令如何来上传下达。在一个系统完整的官僚政治体制之下,治理层面说到底就是文书行政,皇帝的各类制、敕、册,以及中央各部门文书,是通过尚书省“施行制敕”下达到各个部门。各种公文分成符、移、关、牒,通过尚书省对接到地方州县政府,因此,唐朝职官制度如何能起重大作用,关键是看尚书省的文书运行是否畅通有效,这是唐代政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而就如书中所说:“抓住了尚书省,就抓住了文书行政的核心。”如此,书中以一章五十多页的篇幅专门详述了以尚书省为中心的文书上下、“王言”形态与运转、“王言”的决策与施行、台符和敕牒等问题,使读者可以清晰地看到尚书省是如何用朱笔画勾进行审核,是怎样用印,怎样制成卷宗(甲历)收进档案室。

史书里的制度是静止的,具体怎样运行还是要从史书里的具体资料中找到答案。比如中书门下章中于第四节增加了“中书门下体制下的两省”一节,主要解释三省最初是相互制约,后中书门下取代政事堂,这种情况下中书门下与中书省究竟如何运作。制度在变化,变化后的制度是怎样灵活运转的。再如在第七章第三节谈到“使职差遣与幕府”,增加了一段“使职幕府的迁转”。诸道使府的官员以往是研究比较薄弱的部分,因为唐代有关职官的史书大多只讲唐前期,忽略唐后期。幕职也是官员,但不是正员官,不经过朝廷的铨选。幕府的运作中,这些官员当然也存在迁转和出路的问题,而且这种迁转机制在唐代后期逐渐复杂、琐碎,因此,诸道诸使幕府官员的迁转问题在新书中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增补了进来,作为鲜活制度的一部分,作者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第四,关注职官制度中不为人们注意的一些内容和现象。职官制度的运行过程中,由于牵涉的面很广,一些看似不太重要的问题往往会被忽略,而这些问题实际上是很重要的,没有行家里手提出来并详细介绍,会造成对唐代职官制度认识上的不足。如第一章第三节“堂帖与堂案”,讨论制度的古代史书和今天的论著都不会作为一个专题进行讲解。近年来随着相关研究的深入,这一中书省处理地方和中央各部门事务的公文问题渐渐清晰,因而作者认为这部分的内容十分重要,把相关内容引进书中专节讨论。再如作为唐代决策制度一部分的待制官,由于不是常设的一种官职,以往大家都不是太重视。事实上,唐代前期在常参官中选任待制官就朝政提出意见、谏诤得失,是一种制度性的设置,唐代中期后又设次对官,这是一种广泛吸收官员政务意见的法定做法,作者认为这种制度是十分重要的,在新版书里专门提了出来。再如东宫和王府及公主邑司,旧版书中没有提及,而随着墓志的大量出现,关于王府官和公主邑司官有了不少资料,新版书中就详细加以讨论。官员的管理制度中,直官、官阙与假摄等问题深入地展开探讨,勒留官、假摄官、驱使官也全面地展现出真实情境,官员的舆服制度作为职官等级制度的一部分,也被重点关注。这种对唐代职官制度各个方面的全面深入探究,是作者近些年来的学术新积累和新思考,是取得的新成就。

第五,大量引用新资料、新成果和新观点。讨论一个朝代的基本制度,由于涉及面较广,需要作者以深入浅出的语言予以全面介绍,既要考虑各部分的平衡,又要关注方方面面,对学术观点的引用难免会不够。最初我刚读这本著作时,也特别担心这一点。当1987年《唐代官制》出版时,学术界没有专门的唐代官制著作,因而这本小书可以说是拓荒性的。不过三十多年后,唐史学者中有很大一批人注重对唐代官制的研究,从一些宏大的基本问题至一些细小的官职具体考证,大量成果的出现是不争的事实。当修订《唐代官制》时,这些成果自然不能视而不见,但又不能全面不加分析地全部引入,特别是当有些观点并不完全一致时该取哪一种说法,这些都是衡量这部新版书品质高低的标准。令人欣慰的是,作者在这个方面做得相当漂亮。

比如最近二三十年来大量石刻资料的出现,特别是墓志铭的史料价值渐渐被人们认识,为唐代职官制度的研究带来了重要的推进。作者在集贤院、尚书都省、兵部司、库部司、虞部司、水部司、鸿胪寺、国子监、军器监、内侍省、王府与公主邑司、十六卫与十率府、州、科举入仕、门荫出身、流外出身等部分大量引用墓志,在尚书省和地方县州府章中大量引用敦煌和吐鲁番文书,对具体制度的探讨就更加深入细致。作者引用的新出土文献中,三种是1987年以前的,而1987年后的就有十种。引用的今人著作中,1987年及以前的著作只有七种,1987年后的著作为八十九种,其中近十年来的著作为三十五种。引用的期刊论文中,1987年及以前的共十五篇,1987年之后的有七十七篇,其中近十年的有四十六篇。这些都足以说明新版书对1987年后的新资料和新成果的重视,特别是对近十年左右学术界新成果和新观点的关注,更是用敏感的学术眼光引介进书中,使读者能看到最新、最前沿的学术成果,是作者新思想、新思路的真实反映。

新版的《唐代官制》,不只是旧版《唐代官制》的重复,而是在继承旧版著作清晰的逻辑框架,而重新加工、重新书写、重新立论的一部巨著,是一本唐代官制研究的专业学术著作,同时也是值得唐史研究者和爱好者进入唐代官制研究的入门著作。

当然,任何一本著作都难免会有些疏忽,出现一些问题。在充分肯定这本巨著的时候,我们也发现书中个别地方的观点是值得继续讨论的。如书599页谈到:“官员致仕之后再度任职,叫作‘起复’。起复的原因有二:一是君王眷顾未衰而起复;二是该官员因为权臣的迫害而致仕,权臣下台后再度重新获得任用。”其实起复一般是用在官员丁忧期满后的复职,如《旧唐书》说房玄龄“丁继母忧去职,特敕赐以昭陵葬地。未几,起复本官”。当然“起复”后来渐渐用于官员一般性的复职,但相对而言较少见到。书中在对起复解释时引用《旧唐书·唐休璟传》的资料,内中并无“起复”一三,注重职官体系的灵活运行。唐代职官制度的各类条文是静态的,由于设计上讲求体系化,纷繁的制度似乎是一个稳定的系统,但一个庞大的制度在实施之后必然需要靠一些具体的规定来维系。揭示这些具体的规定,来观察职官制度是如何灵活地运行,是这本书的一个重要特色。

比如第九章《文书行政》是新版书特意增加的。起初我以为作者自己对这个问题有研究,所以为了使新版书更厚实一点才增加上去。随着阅读本书,发现事实好像并不是如此。在书的第二章谈了中书门下制定军国政令后是交尚书省颁下执行的,而问题是尚书省是如何颁下这些政令的呢?也就是说,中央政府的政令如何来上传下达。在一个系统完整的官僚政治体制之下,治理层面说到底就是文书行政,皇帝的各类制、敕、册,以及中央各部门文书,是通过尚书省“施行制敕”下达到各个部门。各种公文分成符、移、关、牒,通过尚书省对接到地方州县政府,因此,唐朝职官制度如何能起重大作用,关键是看尚书省的文书运行是否畅通有效,这是唐代政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而就如书中所说:“抓住了尚书省,就抓住了文书行政的核心。”如此,书中以一章五十多页的篇幅专门详述了以尚书省为中心的文书上下、“王言”形态与运转、“王言”的决策与施行、台符和敕牒等问题,使读者可以清晰地看到尚书省是如何用朱笔画勾进行审核,是怎样用印,怎样制成卷宗(甲历)收进档案室。

史书里的制度是静止的,具体怎样运行还是要从史书里的具体资料中找到答案。比如中书门下章中于第四节增加了“中书门下体制下的两省”一节,主要解释三省最初是相互制约,后中书门下取代政事堂,这种情况下中书门下与中书省究竟如何运作。制度在变化,变化后的制度是怎样灵活运转的。再如在第七章第三节谈到“使职差遣与幕府”,增加了一段“使职幕府的迁转”。诸道使府的官员以往是研究比较薄弱的部分,因为唐代有关职官的史书大多只讲唐前期,忽略唐后期。幕职也是官员,但不是正员官,不经过朝廷的铨选。幕府的运作中,这些官员当然也存在迁转和出路的问题,而且这种迁转机制在唐代后期逐渐复杂、琐碎,因此,诸道诸使幕府官员的迁转问题在新书中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增补了进来,作为鲜活制度的一部分,作者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第四,关注职官制度中不为人们注意的一些内容和现象。职官制度的运行过程中,由于牵涉的面很广,一些看似不太重要的问题往往会被忽略,而这些问题实际上是很重要的,没有行家里手提出来并详细介绍,会造成对唐代职官制度认识上的不足。如第一章第三节“堂帖与堂案”,讨论制度的古代史书和今天的论著都不会作为一个专题进行讲解。近年来随着相关研究的深入,这一中书省处理地方和中央各部门事务的公文问题渐渐清晰,因而作者认为这部分的内容十分重要,把相关内容引进书中专节讨论。再如作为唐代决策制度一部分的待制官,由于不是常设的一种官职,以往大家都不是太重视。事实上,唐代前期在常参官中选任待制官就朝政提出意见、谏诤得失,是一种制度性的设置,唐代中期后又设次对官,这是一种广泛吸收官员政务意见的法定做法,作者认为这种制度是十分重要的,在新版书里专门提了出来。再如东宫和王府及公主邑司,旧版书中没有提及,而随着墓志的大量出现,关于王府官和公主邑司官有了不少资料,新版书中就详细加以讨论。官员的管理制度中,直官、官阙与假摄等问题深入地展开探讨,勒留官、假摄官、驱使官也全面地展现出真实情境,官员的舆服制度作为职官等级制度的一部分,也被重点关注。这种对唐代职官制度各个方面的全面深入探究,是作者近些年来的学术新积累和新思考,是取得的新成就。

第五,大量引用新资料、新成果和新观点。讨论一个朝代的基本制度,由于涉及面较广,需要作者以深入浅出的语言予以全面介绍,既要考虑各部分的平衡,又要关注方方面面,对学术观点的引用难免会不够。最初我刚读这本著作时,也特别担心这一点。当1987年《唐代官制》出版时,学术界没有专门的唐代官制著作,因而这本小书可以说是拓荒性的。不过三十多年后,唐史学者中有很大一批人注重对唐代官制的研究,从一些宏大的基本问题至一些细小的官职具体考证,大量成果的出现是不争的事实。当修订《唐代官制》时,这些成果自然不能视而不见,但又不能全面不加分析地全部引入,特别是当有些观点并不完全一致时该取哪一种说法,这些都是衡量这部新版书品质高低的标准。令人欣慰的是,作者在这个方面做得相当漂亮。

比如最近二三十年来大量石刻资料的出现,特别是墓志铭的史料价值渐渐被人们认识,为唐代职官制度的研究带来了重要的推进。作者在集贤院、尚书都省、兵部司、库部司、虞部司、水部司、鸿胪寺、国子监、军器监、内侍省、王府与公主邑司、十六卫与十率府、州、科举入仕、门荫出身、流外出身等部分大量引用墓志,在尚书省和地方县州府章中大量引用敦煌和吐鲁番文书,对具体制度的探讨就更加深入细致。作者引用的新出土文献中,三种是1987年以前的,而1987年后的就有十种。引用的今人著作中,1987年及以前的著作只有七种,1987年后的著作为八十九种,其中近十年来的著作为三十五种。引用的期刊论文中,1987年及以前的共十五篇,1987年之后的有七十七篇,其中近十年的有四十六篇。这些都足以说明新版书对1987年后的新资料和新成果的重视,特别是对近十年左右学术界新成果和新观点的关注,更是用敏感的学术眼光引介进书中,使读者能看到最新、最前沿的学术成果,是作者新思想、新思路的真实反映。

新版的《唐代官制》,不只是旧版《唐代官制》的重复,而是在继承旧版著作清晰的逻辑框架,而重新加工、重新书写、重新立论的一部巨著,是一本唐代官制研究的专业学术著作,同时也是值得唐史研究者和爱好者进入唐代官制研究的入门著作。

当然,任何一本著作都难免会有些疏忽,出现一些问题。在充分肯定这本巨著的时候,我们也发现书中个别地方的观点是值得继续讨论的。如书599页谈到:“官员致仕之后再度任职,叫作‘起复’。起复的原因有二:一是君王眷顾未衰而起复;二是该官员因为权臣的迫害而致仕,权臣下台后再度重新获得任用。”其实起复一般是用在官员丁忧期满后的复职,如《旧唐书》说房玄龄“丁继母忧去职,特敕赐以昭陵葬地。未几,起复本官”。当然“起复”后来渐渐用于官员一般性的复职,但相对而言较少见到。书中在对起复解释时引用《旧唐书·唐休璟传》的资料,内中并无“起复”一三,注重职官体系的灵活运行。唐代职官制度的各类条文是静态的,由于设计上讲求体系化,纷繁的制度似乎是一个稳定的系统,但一个庞大的制度在实施之后必然需要靠一些具体的规定来维系。揭示这些具体的规定,来观察职官制度是如何灵活地运行,是这本书的一个重要特色。

比如第九章《文书行政》是新版书特意增加的。起初我以为作者自己对这个问题有研究,所以为了使新版书更厚实一点才增加上去。随着阅读本书,发现事实好像并不是如此。在书的第二章谈了中书门下制定军国政令后是交尚书省颁下执行的,而问题是尚书省是如何颁下这些政令的呢?也就是说,中央政府的政令如何来上传下达。在一个系统完整的官僚政治体制之下,治理层面说到底就是文书行政,皇帝的各类制、敕、册,以及中央各部门文书,是通过尚书省“施行制敕”下达到各个部门。各种公文分成符、移、关、牒,通过尚书省对接到地方州县政府,因此,唐朝职官制度如何能起重大作用,关键是看尚书省的文书运行是否畅通有效,这是唐代政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而就如书中所说:“抓住了尚书省,就抓住了文书行政的核心。”如此,书中以一章五十多页的篇幅专门详述了以尚书省为中心的文书上下、“王言”形态与运转、“王言”的决策与施行、台符和敕牒等问题,使读者可以清晰地看到尚书省是如何用朱笔画勾进行审核,是怎样用印,怎样制成卷宗(甲历)收进档案室。

史书里的制度是静止的,具体怎样运行还是要从史书里的具体资料中找到答案。比如中书门下章中于第四节增加了“中书门下体制下的两省”一节,主要解释三省最初是相互制约,后中书门下取代政事堂,这种情况下中书门下与中书省究竟如何运作。制度在变化,变化后的制度是怎样灵活运转的。再如在第七章第三节谈到“使职差遣与幕府”,增加了一段“使职幕府的迁转”。诸道使府的官员以往是研究比较薄弱的部分,因为唐代有关职官的史书大多只讲唐前期,忽略唐后期。幕职也是官员,但不是正员官,不经过朝廷的铨选。幕府的运作中,这些官员当然也存在迁转和出路的问题,而且这种迁转机制在唐代后期逐渐复杂、琐碎,因此,诸道诸使幕府官员的迁转问题在新书中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增补了进来,作为鲜活制度的一部分,作者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第四,关注职官制度中不为人们注意的一些内容和现象。职官制度的运行过程中,由于牵涉的面很广,一些看似不太重要的问题往往会被忽略,而这些问题实际上是很重要的,没有行家里手提出来并详细介绍,会造成对唐代职官制度认识上的不足。如第一章第三节“堂帖与堂案”,讨论制度的古代史书和今天的论著都不会作为一个专题进行讲解。近年来随着相关研究的深入,这一中书省处理地方和中央各部门事务的公文问题渐渐清晰,因而作者认为这部分的内容十分重要,把相关内容引进书中专节讨论。再如作为唐代决策制度一部分的待制官,由于不是常设的一种官职,以往大家都不是太重视。事实上,唐代前期在常参官中选任待制官就朝政提出意见、谏诤得失,是一种制度性的设置,唐代中期后又设次对官,这是一种广泛吸收官员政务意见的法定做法,作者认为这种制度是十分重要的,在新版书里专门提了出来。再如东宫和王府及公主邑司,旧版书中没有提及,而随着墓志的大量出现,关于王府官和公主邑司官有了不少资料,新版书中就详细加以讨论。官员的管理制度中,直官、官阙与假摄等问题深入地展开探讨,勒留官、假摄官、驱使官也全面地展现出真实情境,官员的舆服制度作为职官等级制度的一部分,也被重点关注。这种对唐代职官制度各个方面的全面深入探究,是作者近些年来的学术新积累和新思考,是取得的新成就。

第五,大量引用新资料、新成果和新观点。讨论一个朝代的基本制度,由于涉及面较广,需要作者以深入浅出的语言予以全面介绍,既要考虑各部分的平衡,又要关注方方面面,对学术观点的引用难免会不够。最初我刚读这本著作时,也特别担心这一点。当1987年《唐代官制》出版时,学术界没有专门的唐代官制著作,因而这本小书可以说是拓荒性的。不过三十多年后,唐史学者中有很大一批人注重对唐代官制的研究,从一些宏大的基本问题至一些细小的官职具体考证,大量成果的出现是不争的事实。当修订《唐代官制》时,这些成果自然不能视而不见,但又不能全面不加分析地全部引入,特别是当有些观点并不完全一致时该取哪一种说法,这些都是衡量这部新版书品质高低的标准。令人欣慰的是,作者在这个方面做得相当漂亮。

比如最近二三十年来大量石刻资料的出现,特别是墓志铭的史料价值渐渐被人们认识,为唐代职官制度的研究带来了重要的推进。作者在集贤院、尚书都省、兵部司、库部司、虞部司、水部司、鸿胪寺、国子监、军器监、内侍省、王府与公主邑司、十六卫与十率府、州、科举入仕、门荫出身、流外出身等部分大量引用墓志,在尚书省和地方县州府章中大量引用敦煌和吐鲁番文书,对具体制度的探讨就更加深入细致。作者引用的新出土文献中,三种是1987年以前的,而1987年后的就有十种。引用的今人著作中,1987年及以前的著作只有七种,1987年后的著作为八十九种,其中近十年来的著作为三十五种。引用的期刊论文中,1987年及以前的共十五篇,1987年之后的有七十七篇,其中近十年的有四十六篇。这些都足以说明新版书对1987年后的新资料和新成果的重视,特别是对近十年左右学术界新成果和新观点的关注,更是用敏感的学术眼光引介进书中,使读者能看到最新、最前沿的学术成果,是作者新思想、新思路的真实反映。

新版的《唐代官制》,不只是旧版《唐代官制》的重复,而是在继承旧版著作清晰的逻辑框架,而重新加工、重新书写、重新立论的一部巨著,是一本唐代官制研究的专业学术著作,同时也是值得唐史研究者和爱好者进入唐代官制研究的入门著作。

当然,任何一本著作都难免会有些疏忽,出现一些问题。在充分肯定这本巨著的时候,我们也发现书中个别地方的观点是值得继续讨论的。如书599页谈到:“官员致仕之后再度任职,叫作‘起复’。起复的原因有二:一是君王眷顾未衰而起复;二是该官员因为权臣的迫害而致仕,权臣下台后再度重新获得任用。”其实起复一般是用在官员丁忧期满后的复职,如《旧唐书》说房玄龄“丁继母忧去职,特敕赐以昭陵葬地。未几,起复本官”。当然“起复”后来渐渐用于官员一般性的复职,但相对而言较少见到。书中在对起复解释时引用《旧唐书·唐休璟传》的资料,内中并无“起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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